人数调查及推近日,卫生部印发了《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血吸虫病病算方案(试行)》。
包虫病是棘球蚴属绦虫寄生于人体或宿主动物体内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在我国,包虫病有囊型和泡型两种,泡型包虫病由于病死率较高,被称为“虫癌”。包虫病主要流行于西部地区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以新疆、青海、甘肃、宁夏、西藏、内蒙古和四川西部最为严重。2004年完成的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调查结果表明,包虫病流行区人群的平均患病率为1.084%。据此推算,目前流行区有包虫病病人38万。
《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包括传染源犬管理、家畜管理、健康教育、病人发现治疗及儿童感染情况监测等部分。《方案》要求,在开展病人线索调查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在5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流行乡的调查,行政村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以行政村为单位人口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方案》提出:流行区的所有家(牧)犬应进行登记,并以村为单位对无主犬进行登记。中小学生重点宣传包虫病基本防治知识,养成饭前洗手、不玩狗的良好卫生习惯。屠宰人员重点宣传不用病变脏器喂狗和对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防治知识。农牧民应定期给犬喂药驱虫,不用生的病变脏器喂犬,并主动接受医务人员检查和治疗。
《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村卫生室,也可使用快速诊断试剂盒进行疟原虫抗原检测。各类地区发热病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发病率在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5%;发病率在1/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2%;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1%;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它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检。《方案》指出,在流行区提倡使用纱门、纱窗、蚊香等防蚊措施,对野外露宿的人员,应提倡使用驱避剂和/或使用蚊帐,避免蚊虫叮咬。进入国内、外疟疾高传播地区的人员,应于传播季节定期服用抗疟药,但连续服药的时间不宜超过3-4个月。疟疾流行区经常夜晚室外作业与野外露宿者等高危人群,在传播季节亦应进行预防服药。
《血吸虫病病人数调查及推算方案(试行)》规定了抽样和人群查病的方法,以及病人数的推算方法及步骤。《方案》要求,县级血防专业机构应确定专人负责样本村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完整、准确地统计全县各类流行村的常住人口数、人群查病原始资料、基础资料和汇总资料,建立样本村资料数据库;当年12月底前,将样本村的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人群查病汇总表和当年的血吸虫病年报资料,报送省级血防专业机构。省级血防专业机构负责汇总与分析全省样本村调查数据,于次年1月中旬前将审核后的病人数推算汇总资料和全省的血吸虫病年报资料,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