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会长、副秘书长的评审条件和服务

发布日期:2009-12-01 作者:办公室

 

 
一、申请成为本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本会章程和行为道德规范,执行本会决议,维护管理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其成果业绩是本行业、本单位的拔尖人才;
4、由政府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的奖项获得者和专利发明人;
5、在改善生态环境过程中取得显著成就的人才;
6、各种健康专著、译著、编译、和优秀论文的作者;
7、在医疗保健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理论界、管理界、党政机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领导骨干;
8、被新闻媒体和组织、宣传部门特别推荐的知名人士;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对副会长、副秘书长提供如下服务:
1、颁发副会长、副秘书长荣誉证书、牌匾;
2、对本会工作有提议、议事权;
3、企业首选的一款重点产品可作为本会的重点推广产品;
4、本会在保健食品报批、转让项目上可以为企业提供协助、服务;
5、本会举办的重大活动(如保健博览会、健康论坛)享有优先参与权;
6、本会可组织国际交流、市场调查、行业论坛等活动协助企业寻找商机;
7、企业的重大公益活动可以以本会名义主办,但需提前向本会申报;
8、当企业权益受到侵害时,本会及时进行维权,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9、本会网站长年为企业发布动态消息及招商引资、技术合作等信息,帮助企业扩大在行业的影响,并与公司网站建立连接
10、在年会主会场为企业设置POP宣传海报,对企业文化、形象进行宣传;
11、在年会论坛主背板为企业具名,并邀请企业领导主持年会论坛活动;
12、企业应获得的其它合理权益回报。